《汉籍与汉学》是由山东大学国际汉学研究中心主办、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综合性学术刊物,旨在推介海内外汉籍与汉学研究的最新成果,推动全球汉学研究的交流与发展。本刊以海外汉籍研究和汉学研究为主要刊发内容,每期设置有“汉籍研究”“汉学研究”“文史研究”“海外访书记”等栏目。
《汉籍与汉学》自2017年11月创刊,一年二辑。发刊以来,受到海内外学界的支持和关注,多次获得华东地区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图书奖,北方十五省、市、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图书奖。2021年4月,入选为“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”(CSSCI)来源集刊,欢迎海内外汉籍与汉学的研究者赐稿。
《汉籍与汉学》稿约
一、征稿范围
为把《汉籍与汉学》办好,谨向海内外从事汉籍研究、汉学研究和中国古典学术研究的学者征稿。文稿一经采用,稿费从优。
二、来稿要求
1.来稿须是未经发表的学术论文,一般以1.5万字左右为宜。要求学术观点新颖、原创性强、论据充足、引证规范。
2.使用规范简体字,标题采用宋体四号字,正文采用宋体五号字,一倍行距。按照标题、作者姓名、内容摘要(200字左右)、关键词(3—5个)、正文的顺序排列。
3.来稿请将稿件的电子文本投递至本刊电子信箱hanjiyuhanxue@163.com。纸质稿件可寄《汉籍与汉学》编辑部,勿寄个人。
三、注释要求
一律采用页下注的形式,注释码用阿拉伯数字①②③④……表示,每页重新编号,要求引文准确,并按照“作者、译者、校注者:书名,版本,页码”的顺序注明出处(如,吕大圭:《春秋或问》卷五《滕子来朝》,商务印书馆,2017年,第47页)。详参本刊内文章的注释格式。
四、其他
1.来稿文责自负。
2.编辑部有权对拟采用的稿件做适当修改,如不同意,请在来稿首页予以注明。
3.编辑部有权将刊发文章在“全球汉籍合璧工程”相关网站、数据库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,如不同意,请在来稿中予以注明。
4.本刊已许可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、汇编、发行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。作者著作权使用费和稿酬一次性给付。如不同意,请在来稿中予以注明。
5.来稿中若无特别说明,即被视为同意编辑部上述声明。
6.自投稿日起3个月内未接到用稿通知者,可自行处理。来稿不退,敬请谅解。
五、联系方式
通信地址: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国际汉学研究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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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(86)-0531-88363848 电子信箱:hanjiyuhanxue@163.com